【微财税】102期︱印花税最新政策的解读

  

【微财税】102期︱印花税最新政策的解读(图1)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对印花税法你了解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吧。

  2.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调整为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原《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下没有再细分,《印花税法》对此税目进行了细化,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5.【营业账簿,将营业账簿现行优惠税率确定为法定税率】,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答:印花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此如果该应税凭证是在境外签订,但是要在境内使用的,要按照印花税法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合同是指: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答: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印花税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答:印花税共分为五档税率,分别是万分之零点五、万分之三、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二点五。

  万分之三税率: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万分之五税率: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

  答: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若合同中未列明增值税税款或仅约定增值税税率,那么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则为合同所列金额。

  答: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按上述规定无法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答: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答:印花税法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10、印花税法中对于营业账簿资金发生变化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是怎么规定的?

  答: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答: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三)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答:印花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13、印花税法中对于境外单位和个人,签订了一份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是怎么规定的?

  答:印花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答: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答: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答:印花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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